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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暨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现场招聘会2024-07-12

涟源市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暨“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现场招聘会策划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强化就业服务,畅通求职招聘渠道,提高对接匹配效率,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人社部《关于开展2024年“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就业工作实际,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决定于7月12日(六月初七)上午八点在娄底高新区创新创业大厦举办大型免费招聘会,特制定本方案:一、行动主题职引未来 筑梦青春二、行动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服务攻坚、千万岗位推送”大型公益招聘专项活动三、行动时间2024年7月12日 农历6月初七日(星期五)四、服务对象(一)重点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五、行动目标(一)渠道多元拓展。利用100天左右时间,发挥各级各类平台优势,多渠道、大规模、集中式开发归集千万条就业岗位信息,拓宽高校毕业生及各类劳动者就业渠道。(二)供需精准匹配。突出线下招聘,统筹线上服务,聚焦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多元求职需要,精准搭建对接平台,筛选推送针对性岗位信息,提升供需匹配效率。(三)服务系统集成。聚焦高校毕业生等求职群体、重点用人单位,开展求职招聘、用工指导、职业指导、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等集成式暖心服务,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六、具体任务(一)发掘一大批优质岗位。组织“人社相关人员访企入园拓岗活动”,主动对接本地重点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工业园区等,面对面了解需求,集中收集一批急需岗位信息。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掌握本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基层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岗位空缺情况,广泛收集一批招募(聘)岗位信息。动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重点筛选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学历层次、技能水平的岗位信息,提供招聘服务。(二)组织一系列线下招聘。推出行业性专场,聚焦我市需求量大、市场紧缺、面向先进制造、医药卫生、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重点行业开展招聘活动。推出区域性专场,结合服务区域发展战略,聚焦高校比较集中、毕业生数量较多、流动就业需求较大的地区,组织跨区域巡回招聘活动。推出群体性专场,聚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求职需求,开展不同定位、不同特色的招聘活动及人社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切实增强专项行动效果。七、行动组织保障一、主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高新区管委会涟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协办单位:市就业服务中心三、承办单位: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娄底高新区社会事务中心娄底高新区服务中心

娄底举办数字化转型贯标及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推进会议2024-07-05

为推进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以及工业互联网安全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企业对数字化创新推动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全市企业数字化创新管理能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2024年7月4日上午,由娄底市工信局主办的数字化转型贯标及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推进会议,在娄底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会议室举行。娄底市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聂东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数字化转型是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新发展阶段,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通过构建完善的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可以有效提升制造业的生产效率,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并降低企业发展风险,并鼓励大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确保本地区数字化转型的步伐和安全标准的提升。会上,娄底市工信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负责人要求企业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要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红利,推动企业数字化创新发展。他提出各园区企业要把握质量,注重实效,切实做好实现数字化转型以及工业互联网安全建设相关工作。会议还邀请了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湖南公司及北京惠而特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家进行现场培训。重点介绍了数字化转型贯标的重要性及实施策略,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他们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了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及工业互联网安全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案,为参会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启示。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展示了娄底市在数字化转型和工业互联网安全领域的积极探索,也为进一步推动本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未来,娄底将继续深化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数字化转型贯标和工业互联网安全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附件1.jpg附件2.jpg附件3.jpg

第三批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开始申报2024-07-15

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的通知湘科发〔2024〕82号各市州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科技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工程”实施,加快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增强文化领域的科技应用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认定管理办法》(湘科发〔2022〕204 号)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会同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第三批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基本条件1. 湖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按规定进行申报。2. 主业突出。主营业务属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范畴,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60%以上。科技企业为文化行业提供科技支撑的相关产品收入总和占总收入的40%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新技术开发文化服务新业态或新业务占其业务种类或数量的10%以上。3. 特色鲜明。从事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舞台演艺、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美术、视频文创、广告会展、文化旅游、文化装备、文化主题公园(不含地产开发)等传统文化产业且通过科技创新提升效果显著,在全国或本省同行业中居前列;或从事创意设计、数字娱乐、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文化遗产数字化、文化装备、数字文化贸易、文化科技服务、科普科幻作品创作等新兴文化业态且居于行业领先地位。4. 创新能力强。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40%以上,其中文创科技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且被10家以上文化企事业单位采用。5. 管理规范。制定了文化科技融合发展规划,有较为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设有专职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科技创新奖励、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机制。(二) 填报资料1. 《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申报书》(附件1)。2. 示范基地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产品和服务介绍、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近三年来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主营业务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的地位、示范带动作用及品牌影响力情况;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效果分析;创新能力分析等)。3.示范基地三年建设方案(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进展情况、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4. 示范基地为企业的,应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企业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开户银行开具的企业信用状况的资信证明;税务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示范基地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事业单位登记模式为三证合一,则仅提交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年度的财务报告。5. 认定条件中明确的或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要真实、合法、完整、有效,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创新平台计划—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栏目在线填报。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具体申报流程详见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申报流程图(附件2)。三、组织推荐1. 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原则,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联合推荐;省直部门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推荐。长沙市申报推荐示范基地不超过5家,其他市州和省直部门申报推荐不超过2家。2023年确定的6家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对象纳入本次申报范围重新申报,占各市州和省直部门申报推荐名额。2. 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在湖南科技云平台的“创新平台计划”中填写《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通过湖南科技云平台在线完成示范基地申报推荐。根据相关要求,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出具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附件3)。3.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8月12日17:0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于2024年8月26日前报送至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23楼2306室(以寄出时间为准)。四、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技术创新处:鲁崇建  0731-88988721省委宣传部文改办:廖汪达  0731-82689107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任凯强  0731-88988960科管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23楼2306室,邮编:410013(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 附件:1. 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申报书.doc2. 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申报书流程图.doc3. 关于推荐申报湖南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单体类)的函(样式).doc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2024年7月10日↓↓↓扫一扫,查看附件↓↓↓

2024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报名通道开启2024-07-10

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湘科发〔2024〕79号各市州科技局、教育(体)局、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高校:根据2024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安排,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决定联合举办2024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预选赛暨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弘扬科学家精神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二、活动组织主办单位: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承办单位:湖南省地质博物馆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组成,负责大赛各项组织工作。三、赛事安排大赛分预赛、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一)预 赛时间:2024年9月20日前组织方式:由各市州科技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双一流”高校自行组织,选拔本地、本系统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已获得过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本次比赛。1. 市州推荐:各市州按属地原则,选拔推荐本地优秀选手参赛,长沙地区6个推荐名额(其中长沙市科技局、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各3个推荐名额),其他市州各3个推荐名额(2023年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优秀组织单位衡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各增加2个推荐名额),鼓励市州组织公开预赛。2. 省直部门推荐:各省直部门可推荐本系统内1名选手参赛。省教育厅统筹推荐各省属高校选手,总共不超过10名。3. “双一流”高校推荐: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五所高校,每校可推荐1名选手参赛。(二)半决赛、总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在长沙举行,时间安排在10月中旬前,具体时间和实施方案将于7月中旬前在赛事QQ群(182076946)内公布。四、奖项设置(一)选手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给予湖南省科普项目立项支持,并择优推荐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二)优秀组织奖从举办预选赛的组织单位中评选,参选单位需提供活动相关的文件、照片、视频及其他资料作为评选依据。(三)最具网络人气奖比赛期间,将在湖南省地质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开设网络投票频道,根据网络得票情况选出最具人气奖。五、其他事项(一)参赛选手要求。科普工作者、专职及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等均可参赛,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2008年9月1日前出生)。鼓励广大科研工作者参赛。比赛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二)决赛报名方式及时间。1. 选手报名。参赛选手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湖南科技云平台”,进入“科管系统”“项目申报”在线填报并提交报名表(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平台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2. 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根据预赛结果,组织专家对选手提交的讲解内容进行政治性、科学性、科普性审查,对选手本人科研诚信问题审核,经推荐单位指导筛选,确认无误后,通过“科技云”平台向省科技厅推荐报名,同时将报名材料(含报名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统一提交至报名邮箱。参赛选手报名截至9月9日18:00,推荐单位推荐截至9月20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三)费用支出。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湖南省决赛参赛选手的用餐和住宿,领队和联系人的用餐由大赛组委会安排,其他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六、联系方式湖南省地质博物馆旷倩煜  陈 苏0731-89991359, 18684841021, 19873102566省科技厅周星星 0731-88988880报名邮箱:hnskpjjds@126.com 附件:1. 2024年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2. 2024年湖南省科普讲解大赛决赛代表队信息表.doc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7月9日↓↓↓扫一扫,查看附件↓↓↓

7月19日报名截止,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南分赛期待你参加2024-07-10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南分赛的通知湘政办函〔2024〕3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数据局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的通知》(国数政策〔2024〕53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南分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赛主题数据赋能 乘数而上二、赛事安排湖南分赛设置长沙、株洲两个赛区,赛程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围绕《“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部署的重点行业领域,长沙赛区设置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与公共安全、绿色低碳等11个赛道;株洲赛区设置交通运输赛道。每个赛道分别设置若干赛题。三、参赛条件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参赛,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一)参赛单位要求1.参赛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赛。2.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参赛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3.参赛团队在湖南分赛区报名参赛后,不得在其他地区重复报名参赛。4.参赛团队须遵守赛事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须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5.湖南分赛相关组织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本赛区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6.参赛单位应接受湖南分赛组委会包括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相关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全国参赛资格。(二)参赛项目要求1.参赛项目须符合湖南分赛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由参赛团队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5.在湖南分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湖南分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三)参赛项目提交内容参赛项目应包括项目申报书(含项目概述、解决方案、应用价值、商业模式、团队介绍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四、赛事活动安排本次分赛由“1赛+N活动”组成,1赛:举办湖南分赛启动、报名、评选、颁奖等主体赛事;N活动:“数据要素×”系列供需对接活动。具体进度安排如下:(一)6月中下旬,湖南分赛启动仪式(二)6月中下旬至7月中旬,报名参赛及提交材料(三)7月中下旬,初赛1.资质审核。开展参赛资质合规审核。湖南分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对报名参赛团队和项目进行初步合规审核。2.初赛评审。组织专家分别进行线上预审和线下集中评分,确定各赛道进入决赛答辩评审环节的参赛团队和项目(18个/赛道)。(四)7月下旬—8月上旬,N活动针对湖南分赛参赛团队,联合协会和投融资机构组织开展3—5场宣讲、供需对接、产融对接和人才对接等活动,为参赛团队和企业提升影响力。(五)9月上旬,决赛各分赛道组织路演答辩和专家评审。(六)9月中旬,颁奖仪式暨场景对接大会五、奖项及奖励每个赛道各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发放奖杯、证书,获奖证书盖湖南分赛组委会章。各赛道获评一等奖的项目,分赛组委会将按程序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赛事权益如下:(一)政策激励。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入选由湖南省数据局组织编制的相关典型案例集,所在单位将有机会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相关项目。(二)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可在各媒体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三)产融对接。进入决赛的团队将获得分赛组委会提供的产融合作资源支持。分赛组委会将为其提供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央企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银行等投融资机构对接渠道。(四)供需对接。进入决赛的团队将获得分赛组委会提供的供需对接渠道支持。(五)人才交流。符合条件的优秀获奖团队可申报省、市相关人才招引项目。获奖团队将有机会参与分赛组委会举办的政策宣贯、成果转化等活动。(六)落地入驻。获奖单位优先推荐至省内各重点招商引资机构和园区,优先获得相关政策扶持和产业基金扶持。六、公示与举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赛实行获奖项目公示和举报制度。获奖项目公示范围和时间:在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获奖项目及团队信息,公示期为7天,供各界监督、评议。未通过公示的团队将取消获奖成绩并追回奖励。举报要求:举报实行实名制,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举报无效。举报由分赛组委会进行受理、核查、裁定。为保证赛事公益性,大赛不得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分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组织机构设置、经费募集使用等工作负责,加强赛事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大赛公开透明。湖南分赛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分赛组委会所有。七、组织实施(一)组织架构指导单位:国家数据局、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单位:湖南省数据局、长沙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长沙市数据局、株洲市数据局协办单位: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铁路局规划与标准研究院、湖南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湖南数据产业集团(筹)、湖南大数据交易所、长沙市大数据产业链推进办公室、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分赛组委会由省数据局担任主席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医保局、省文物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气象局等作为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分赛组织实施。(二)宣传发动。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联动发布湖南分赛通知和相关新闻报道,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准备项目资料,按要求积极筹备参赛。各市州、省直单位和中央在湘企业要择优推荐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参赛队伍,按程序进行线上报名参赛。原则上,各市州每赛道推荐参赛队伍数量不少于2个。(三)报名参赛。报名参赛队伍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展示材料,登录湖南分赛平台系统(https://hnsjysx.hnchasing.com),按系统提示完成报名注册、材料提交等环节。参赛队伍注册提交信息时,可选填推荐市州或单位名称信息。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四)项目评审。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湖南分赛组委会的统一安排,做好对应行业领域的专家推荐、专题评审、场景供需对接等工作。请各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联系人,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于2024年6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hnssjj2024@163.com。扫码查看通知原文

“担子、帽子、票子、台子”齐上阵,看湖南科技成果转化的改革路子2024-07-25

为了让更多优质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书架”走上“货架”,转化为新质生产力,湖南推出了新的改革举措。7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在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观潮君注意到,内容共有二十条的《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已于6月下旬向社会公布。时隔半个多月,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可见湖南对“二十条”的重视,也透露出其对湖南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值得注意的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专门对“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进行了部署。近年来,湖南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了很多努力和探索。仅省级层面就颁布了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加速推动多个高价值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其中湖南大学陈政清院士团队“电涡流阻尼新技术”荣获2023年度国家技术进步一等奖。▲湖南大学主持4项2023年度国家科技奖项目,其中2项与企业合作完成。陈政清院士(右二)的研究成果获得2023年度国家技术进步一等奖。2020年以来,湖南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76%,2023年达到近4000亿元、排全国第9;成交额占GDP的比重,从不到1.8%增至近8%、全国排名由第15上升到第6。其中,高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36%,在湘转化占比由42%上升到51%,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稳步提升。虽然取得了成绩,但7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提出,要保持清醒,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再破题”。发布会上,梳理了湖南科技成果转化面临的堵点:“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存在政策落地有差距、技术合同总体占比不高、省内转化率较低等问题,‘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现象仍旧突出,学科优势与产业优势不相匹配,与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要求还不相适应。”对这些问题,湖南其实早有察觉。2023年11月,省委书记沈晓明、省长毛伟明组织召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座谈会,就加快出台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系统部署。▲2023年11月8日,沈晓明主持召开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座谈会。会后,省科技厅组建专班,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借鉴上海、浙江等省市改革做法,起草“二十条”。观潮君梳理发现,公布的“二十条”干货满满,可用“担子”“帽子”“票子”“台子”来进行简单明了的归纳。压好“担子”。激励、促进担当作为,需要压好“担子”。“担子”也相当于“指挥棒”,而“指挥棒”是体制机制在运转过程中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方式。“二十条”第一条就明确,“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纳入高等院校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作为高等院校领导班子考核、生均经常性拨款、学科项目平台团队支持的重要依据”。新闻发布会介绍,去年,省教育厅联合省科技厅,印发了《湖南省本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方案》,对全省本科高校成果转化工作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有了“指挥棒”,大家干起事来才更有方向感和节奏感,思路更清晰,思想更统一。此次“二十条”再次强调“指挥棒”,不仅瞄准高校,同时提出,将承接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情况,纳入对市州的年度考核激励和对产业园区的综合评价。一个是“顺流而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一个是“逆流而上”,对接被转化科技成果,可谓双管齐下。这也表明,“二十条”确实是坚持问题导向,是奔着解决问题去的。▲中南大学阳春华团队与江铜集团、中国恩菲等合作完成的“有色冶金高效转化精准调控与智能自动化系统”,获得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谭苏昕/摄)配好“帽子”。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关键在人,要有人愿干、肯干、能干成,需要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二十条”明确,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并且,“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目前,湖南的持证技术经纪人超过5000人,他们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充当着“红娘”的作用。“二十条”还规定,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定。发布会介绍,省人社厅正会同科技部门,抓紧制定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标准,预计年底前将启动首次评审。“二十条”明确,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在省级人才计划中予以倾斜支持。“帽子”不仅是名誉,更是身份的认同和职权的明确,是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群体和这项工作的官方“认证”。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有了堂堂之名,开展工作才能如鱼得水。分好“票子”。科研人员也要生活,离不开柴米油盐,所以分配好经济利益,才是推动科技转化最实在、也是最基础的力量。“二十条”明确,开展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鼓励高校事先与科研人员约定科技成果转化的权益分配等内容。比如,关于兼职的问题,“二十条”作了具体规定。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按规定获取科技成果转化报酬(含奖励)。取得的兼职报酬(含奖励)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岳麓山下、湘江之畔,高校云集,人才密集。“二十条”还提出“高等院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鼓励高等院校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进场交易确定交易价格,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价值评估路径”等诸多“分票子”的内容。“一些高校教师肩负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从事科研的动力不足。此外,即便是有丰富科研经历的教师,仍存在不懂怎样转、不敢转的普遍现象。”长沙理工大学成果转化中心主任郑延恒说,成果转化后,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后期是否要持续管理等等,都是不少教师“不愿转”“不敢转”的原因。在郑延恒看来,“‘二十条’为高校教师进行成果转化吃下‘定心丸’”。搭好“台子”。平台既是成果展示舞台,也是信息和资源汇聚的渠道。“二十条”明确,支持高等院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科技成果经营公司,作为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持股平台。此外还提到,要“省市联动与省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要“完善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成果转化平台功能,建设省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平台”,要“设立湖南省天使(种子)投资引导基金”等。有了好平台,就不用再单打独斗,可以聚沙成塔、握指成拳,资源上可以互助互补,信息上可以共享共通,从而实现“1+1>2”的效果。▲湖南师范大学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图源:湖南师范大学)“过去,我们不够了解产业需求,也不太清楚如何将样品转化成产品。如今,‘二十条’出台,将促进高校科研群体把关注的重点从基础研究转向产业需求。”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处长、“低维量子结构与调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唐东升表示。他认为,“‘二十条’的改革力度很大,在收入方面,科研人员能更上一层楼。这些实质性举措,将更有利于激励科研人员坚持深入研究,为成果转化贡献更多力量”。本文由观潮的螃蟹原创,转载请注明。欢迎分享转发至朋友圈。

湖南明确∶支持高校科研人员企业兼职取酬2024-07-25

7月23日上午,《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简称“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新闻发布会在长沙举行。会议透露,将通过实行科研和转化人员分类评价等措施,更好地激发高校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实行科研和转化人员分类评价,推动横向科研项目与纵向科研项目等效。针对高校教学、科研、成果转化人员,在指标设计上进行区分、各有侧重,不以同一把尺子去量不同类型的人才,对成果转化人员,着重评价成果转化成效,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同时,探索社会化出资项目激励机制,对符合要求的横向科研项目,按程序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解除科研人员在评价考核中受项目类型限制的困扰。鼓励自主设置转化专技岗位、畅通转移人才职业发展路径。授权高校结合工作需要,自主设置转化专技岗位,比例可根据学科特点、工作需求和学校实际灵活确定。“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针对这支队伍的发展,明确要求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在省级人才计划中予以倾斜支持,并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定。支持科研人员企业兼职取酬、落实管理服务人员激励措施。“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要求,教育、科技、人社部门指导高校制定科研人员企业兼职管理制度和管理服务人员激励措施,明确科研人员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含奖励)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按不低于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的5%比例奖励管理工作人员和中介服务人员,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激励更多科研人员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图文实录丨湖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2024-07-25

省政府新闻办7月23日召开发布会,发布《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为图文实录: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覃攀贵: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为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我省近期正式出台了《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若干措施》的主要精神向大家作以解读,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朱皖女士;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兰勇先生;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周斌先生;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永健女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光明先生。首先,我们请朱皖厅长作介绍。省科技厅厅长朱皖: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湖南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绝不仅仅是实验室里的研究,而是必须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重要结合点,“十三五”以来,省内高校集聚了全省近70%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近40%的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在湘布局的17家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牵头或参与11家),承担了全省近60%的科技计划项目,产出了全省近80%的国家科技奖(我省主持完成并获得2023年国家科技奖的9项通用项目,8项由高校牵头完成),已成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策源地。我们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作用,坚持政策支持与市场服务并举,推动全省特别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整体态势持续向好。2020年以来,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76%,2023年近4000亿元、排全国第9;成交额占GDP的比重从不到1.8%增至近8%、全国排名由第15上升到第6。高校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长36%,在湘转化占比由42%上升到51%,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稳步提升。二是政策支持持续完善。近年来省层面颁布20余项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在省属高校部署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推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大股权、分红激励力度,有效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热情,加速推动多个高价值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其中湖南大学陈政清院士团队“电涡流阻尼新技术”广泛应用于120多项桥梁与建筑工程,荣获2023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三是市场服务持续加强。推动潇湘科技要素市场体系覆盖全省,启动省技术成果进场交易平台建设,认定50余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系统布局创新联合体和中试基地,提升大学科技园和孵化载体转化功能,培训5000余名技术经纪人,构建了由“研”及“孵”到“产”的全生命周期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仅中南大学科技园近五年就孵化科技企业650家,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家。四是赋能产业持续增效。依托高校在前沿材料、高端制造、自主可控计算机等领域的原始积累,通过产学研合作,激发高校科研人员创办了金博碳素、中创空天、麒麟信安等一批优质企业,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有力支撑了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信创等优势产业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增量器”作用进一步凸显。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仍存在政策落地有差距、技术合同总体占比不高、省内转化率较低等问题,“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现象仍旧突出,学科优势与产业优势不相匹配,与持续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要求还不相适应,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再破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推动这些问题的解决,去年11月,晓明书记、伟明省长组织召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题座谈会,就加快出台推进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进行了系统部署。省科技厅领题后,第一时间组建专班,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借鉴上海、浙江等省市改革做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起草“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于6月印发实施。“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主要有三个特色: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围绕解决“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难题,科学提出20条具体举措。提出强化高校成果转化绩效考核,发布高校成果转化指数,建立转化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畅通技术转移从业人员的职称晋升通道等,进一步激发高校及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促使高校及科研人员“积极转”。提出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落实转化收益分配激励政策,健全科研人员兼职取酬制度,建立尽职免责制度等,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自主性,优化成果转化操作流程,消除转化参与人员顾虑,鼓励高校及科研人员“大胆转”。提出支持高校设立持股平台,引育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等,进一步优化高校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提升高校成果转化质效,确保高校及科研人员明白“怎么转”。提出建立对市州和园区的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建设技术成果进场交易平台,丰富金融支持模式,强化企业承接能力等,着力破解成果转化供需“困局”,营造有助于成果转化的创新生态,推动地方、园区和企业“会承接”。二是突出改革创新。在深化产学研合作、优化无形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若干新举措。如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将符合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研发团队更多开展需求牵引、市场导向的科研创新,更加注重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又如实施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明确横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达项目经费的60%、结余经费视为成果转化收入、由研发团队自主使用,推动高校科技成果管理从“行政控制资产”向“市场配置资源”转变;等等。三是突出操作落地。一揽子提出配套实施的“一体系三指引”,进一步明确高校成果转化相关政策边界,提升“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的可操作性。如在大家最关注的尽职免责方面,相关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联合教育部门,根据“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提出了《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操作指引》,明确规定责任主体、尽职免责范围、负面清单、禁止行为等,作为监管部门开展执纪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消除成果转化参与人员的顾虑,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下一步,省科技厅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围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持续用力,扎实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联合教育、工信、财政、人社等部门,从“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督促落实、总结宣传”等方面共同发力,推动“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尽快落地见效,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湖南科技力量。覃攀贵:谢谢朱皖厅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名称。湖南教育电视台记者:高校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产出地,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请问此次发布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在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导向方面有哪些“实招”?省教育厅副厅长兰勇: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高校是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也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供给方。近年来,我们围绕服务支撑“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高校学科专业调整,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从2020年14.46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36.41亿元,年均增速36.05%。通过调研发现,当前高校及科研人员中,确实存在成果转化不积极的现象,此次,由省科技厅牵头,教育、财政等部门配合,重磅推出“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在强化高校成果转化应用导向方面,有三方面考量。一是强化对高校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去年,省教育厅联合省科技厅,印发《湖南省本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核方案》,对全省本科高校成果转化工作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再次强调了考核结果运用,并明确部门联合发布高校成果转化指数和榜单,将进一步引导高校结合实际加快设立持股平台、建强技术转移专业服务机构、建立专业人才评聘机制、开展技术转移学历教育等,逐步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对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中,实行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分类评价,对转化人员着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成效;鼓励高校自主设置转化专技岗位,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启动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定,畅通技术转移人才的职业发展路径,激励科研人员特别是成果转化人员,积极投身科技成果转化浪潮。三是强化对成果承接方的评价激励。前期,省教育厅配合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组织开展高新区(高企)与高校常态化“双高”对接、校企合作“双进双转”等活动,此次“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明确,将承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情况,纳入对市州的年度考核激励和对产业园区的综合评价,通过督促和激励承接方,反向推动高校成果转化。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引导高校提高思想认识,帮助高校厘清政策边界,凝聚起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共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科技、财政等部门一道,指导高校建立健全收益分配、职称评审等配套制度,明晰成果转化操作流程,确保成果转化各个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三是进一步强化督促落实,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定期开展“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落实情况评估,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落地见效。湖南电台记者:2023年我省率先在湖南科技大学和长沙学院开展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请问此次发布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省科技厅副厅长周斌: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关注。2020年5月,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高校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由“赋权科研单位”向“赋权科研人员”转变,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加快实施科技强国战略至关重要。2023年,我们在湖南科技大学和长沙学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通过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实施产权激励,推动两所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成功翻番,多个高质量科技成果实现转化。此次发布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更靠前。开展高校科技成果初始权益分配改革,在申报立项或承接应用类研发项目之初,便要求高校与科研人员及团队约定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化的权益分配等内容,引导研发团队更加注重成果转化效益、产出更多可以实现价值的科技成果。二是更放开。“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有条件的高校,同时明确了“单位向成果完成人赋权,与其成为共同所有权人”“单位以转让方式让渡所有份额,成果完成人获得全部所有权后,自主转化”“单位向成果完成人赋予长期使用权”等赋权路径,为处于不同转化阶段的科技成果分类提供赋权方案,解决“缺依据转”难题,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三是更放权。高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属于国有资产。根据规定,一旦成果定价低或转化失败,可能触及“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占国有资产”的“高压线”;而成果定价过高,导致企业和金融机构缺乏投资意愿,也将触犯“国有资产闲置或流失”的“红线”,使高校成果转化深陷评估定价“困局”。“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明确对职务科技成果,实行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的单列管理,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同时要求由高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与受让方协商是否进行资产评估,从体制机制上“剪断”因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和资产评估导致的“高压线”“红线”,消除科研人员“怕追责”“不敢转”的顾虑。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湖南省关于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要求,持续强化顶层设计、优化试点布局、加强业务指导、深化机制创新,及时总结推广改革试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探索出符合客观规律、有操作性的实施路径,在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取得新成效。大公报记者:高校科研人员是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的中坚力量。请问此次发布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在更好地激发高校科研人员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方面,有哪些针对性举措?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周光明: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关注。高校科研工作人员是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在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现有激励政策,还不能充分反映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中的贡献和价值,无法完全激发他们推动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此次发布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提出了三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分类评价促队伍建设。对科研人员和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实行分类评价,针对高校的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等不同类型人员,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在职称评审指标上分类设置,体现各自专业特点,不用同一把尺子去量不同类型的人才,对成果转化人员,重在评价成果转化成效和实际贡献,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对符合要求的横向科研项目,按程序已被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可作为职称评审的创新能力指标。二是搭建通道促职业发展。明确高校结合工作需要,自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岗位,比例可根据工作需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明确对从事成果转化的人员,实行单列考核和评价,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在省级人才计划中予以倾斜支持。明确在自然科学系列和工程技术系列下增设技术经纪专业开展职称评审,以凝聚壮大成果转化专业队伍。目前我们正会同科技部门、工信部门抓紧制定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将尽快启动首次评审。三是叠加措施促活力释放。支持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按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取酬,科研人员按约定取得的兼职报酬或奖励归个人所有、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额限制。支持高校通过内部竞聘、公开招聘或直接考核等方式,引进聘用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分配形式。落实管理服务人员激励措施,明确在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净收入中可提取不低于5%比例,用于奖励成果转化管理工作人员和中介服务人员,鼓励更多科研人员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指导,提高科研人员对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形成成果转化合力。同时,也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强化系统思维,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一体推进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中国科学报记者:高校作为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是新质生产力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基础活动之一,也是创新链与产业链结合的关键环节。请问省财政如何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永健:谢谢您的提问。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强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加强高校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在湘产业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撑引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一是支持高校聚焦标志性工程建设。2022年至今,省财政安排“4+4科创工程”、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等科技创新高地标志性工程超39亿元,并探索建立实验室体系稳定支持机制。支持湖南高等研究院、湘江科技创新院建设以及国家实验室和国家实验室基地落户湖南。二是支持高校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1年至今,省财政安排3.67亿元支持高校牵头或参与“十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重大科技项目,引导高校与市场、企业、产业对接,提升科技成果质量和转化成功率。三是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与基础研究。2023年至今,省财政安排32.21亿元,重点支持“双一流”学科建设、科技创新。省财政安排国家自科区域联合基金、省自科基金项目资金5.2亿元,重点支持高校加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增加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基础教育数理化生理工科拔尖人才培养。四是推动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推行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最高可提高到60%。支持新立项的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经费最高可按20%对个人生活进行补助。五是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请省政府出台《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委托高校实施技术研发项目,省财政按企业登记备案技术合同实际支付研发项目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支持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的国有资产减值及破产清算,区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管理,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2024年起,择优评选10个左右科技成果产业化成效突出的项目,对其创新团队及管理人员在科技创新项目、平台、人才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六是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省级政府引导母子基金集群,省财政在30亿元存量基础上,将新增出资170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共同打造“千亿量级”基金丛林。2024年,聚焦新能源、数字产业等重点领域的多支子基金正在逐步落地,同时,天使(种子)母基金和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也在加紧设立,支持投早投小投科技。推进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省与实施区域按1:1比例设立风险补偿金,引导市州累计安排风险补偿金超10亿元。2023年为6500余家科技型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超170亿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科技创新资源统筹管理,突出支持重点,聚焦标志性工程,支持培育战略科技力量,强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布局,大力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着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据我们日常了解,部分担任高校行政职务的领导干部,既是科研业务骨干和成果转化的主要参与者,又是学校成果转化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请问此次发布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在鼓励高校领导干部成果转化方面,有什么新的激励措施?朱皖:谢谢您的提问,感谢您对我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作为担任高校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既是大量优质科技成果的所有人,又是本单位成果转化的决策者,虽然国家、省层面对高校领导干部从事和参与成果转化均有明确规定,但是大家在实施过程中仍有顾虑。此次出台的“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以更加鲜明的态度,鼓励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大胆决策”,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安排:一是进一步明确高校领导干部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落实《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明确对高校有行政职务、是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实行区别于一般党政干部的管理,进一步细化了领导干部从事成果转化的方式,正职领导可依法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给予股权激励;担任其他领导职务的,依法获得现金、股份或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持股情况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如实报告,所持股企业的经营范围不得与领导干部任职单位禁业范围发生冲突,激励高校领导干部“带头转”。二是健全多种价值评估模式。过去,高校成果转化绕不开资产评估“这道坎”,成果定价高了,会有阻碍成果及时转化的担忧;成果定价低了或最终失败了,又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明确,高校自主决定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与受让方协商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同时,省层面搭建进场交易平台,为高校通过进场交易确定交易价格提供服务。高校既可以采取资产评估定价,也可以双方协议定价,还可以通过进场交易定价,从制度设计上解决因成果价值变化可能带来的决策风险,为高校负责人大胆决策提供保障。三是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在与相关监管部门深入沟通的基础上,结合“加快高校成果转化二十条”,我们联合省教育厅一并提出了《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操作指引》,明确规定了尽职免责范围、负面清单、禁止行为等,划分了勤勉尽责义务和成果定价免责界限,以解除领导干部决策的后顾之忧。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围绕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联合教育等部门,指导高校制定本单位尽职免责制度,完善相关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对接,健全监督检查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推动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实行审慎包容监管;进一步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成果转化良好氛围。覃攀贵:由于时间关系,会上介绍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会后可以继续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

划重点!中央最新《决定》明确科技成果转化十大改革方向2024-07-22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决定》共分为三大板块、15部分、60条。行业平台【技术转移研究院】梳理《决定》全文发现,《决定》中多处提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相关改革措施,重点集中在第四部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主要涉及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概念验证、中试平台、产学研合作、技术经理人、赋权改革等10个方面的重要改革方向。十大重点改革方向①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②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③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④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⑤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⑥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⑦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⑧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⑩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行业平台【技术转移研究院】第一时间邀请行业专家进行了解读,以下是关于中央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10项重点改革方向的解读:改革方向解读① 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专家解读:这一措施旨在通过优化高校内部的科技创新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效果。高校作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直接关系到国家整体科技实力的增强。完善创新机制包括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科研团队建设、推动跨学科合作等,以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②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专家解读:产学研深度融合是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关键路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应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加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凝练科技问题、开展科研攻关,从而加快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③ 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专家解读:这一措施旨在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取科技成果的门槛,鼓励其积极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通过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中小微企业可以在不承担过高初期成本的情况下,先行实施科技成果,待产生收益后再支付许可费,从而增强其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④ 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专家解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深化改革是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的重要保障。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包括完善政策支持、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服务能力等,有助于促进科技成果的顺畅流动和高效转化。同时,建立健全技术转移机构和服务网络,为科技成果的供需双方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⑤ 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专家解读:概念验证和中试验证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通过加快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化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可以为科技成果提供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桥梁,降低转化风险,提高转化成功率。这些平台可以提供科技成果的遴选识别、可行性评估、商业化价值分析以及产品试制、质量检测等服务,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提供有力支撑。⑥ 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专家解读:技术经理人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力量。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包括完善培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拓展资源网络等,有助于提升技术经理人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同时,通过推动技术经理人参与科研项目全程管理,可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与科研活动的紧密衔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⑦ 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专家解读:这一措施旨在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转化动力。通过赋予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的更大自主权,可以使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中来,推动更多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科技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增强其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⑧ 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专家解读: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有助于明确科技成果的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保障科技成果的合法流转和高效转化。通过建立这一制度,可以规范科技成果的管理和使用行为,避免权属不清、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的发生,为科技成果的顺利转化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⑨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专家解读: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重要举措。通过深化赋权改革,可以进一步明确科技成果的权属关系和使用权限,赋予科研人员更多的自主权和控制权,使其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中来。同时,也有助于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更多高质量的科技成果不断涌现。⑩ 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专家解读:长期资本的支持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至关重要。通过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可以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早期、小型、长期和硬科技领域的企业和项目,为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这些支持政策可以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成本,提高其投资积极性。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未来展望中央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十大改革方向,全面而系统地涵盖了从高校科技创新机制的完善到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从科技成果许可方式的创新到技术转移体系的建设,再到概念验证与中试验证平台的布局建设,以及技术经理人队伍的培养等多个关键领域。这些改革措施针对性地指向了目前国内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共同构成了一套旨在打破科技成果转化壁垒、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进程的改革“组合拳”。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质量将得到显著提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将更加紧密和深入,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也将更加合理高效。同时,长期资本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将不断加大,这将推动更多高质量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我们坚信,随着改革措施的深入实施,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必将迎来一个更加繁荣和美好的明天!信息来源:技术转移研究院

湖南:将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作为科研人员职务晋升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2024-07-22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南省加快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提出20条具体举措,着力解决科技成果“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不会接”等难题。湖南省科技厅对《措施》进行了解读。《措施》提出,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中试熟化、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将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科技成果转化成效评价指标,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奖励评选的重要依据并加大权重,不将论文作为评价的限制性条件。“不愿转”方面,提出强化高校成果转化导向,建立以成果转化成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横向科研项目评价权重,支持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技术岗位。“不敢转”方面,提出初始权益分配改革,开展职务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实行职务成果单列管理;鼓励高等院校开展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的科研活动;对高等院校有行政职务、是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实行区别于一般党政干部的管理。“不会转”方面,提出支持高校设立持股平台,引育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人才,采用“先用后付”方式许可他人有偿或无偿实施财政资助项目的高价值专利等举措;支持高等院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科技成果经营公司,作为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持股平台,代表高等院校开展科技成果的托管运营;支持高等院校打破校际界限,采用多种形式设立专业化服务机构,培养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不会接”方面,提出建立成果转化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促进成果供需精准对接匹配;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大学科技园等联合社会资本,设立用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种子、天使子基金,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力度。7月17日发布的2023年湖南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指数显示,2023年,湖南省高校科技成果本省转化率为50.33%;湖南省高校专利转让及许可次数达1506次,专利许可备案金额达7285.23万元;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35.65亿元,是2020年的2.53倍;中南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的指数位列前三名。该指数由湖南省科技厅、省教育厅联合委托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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