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咨询机构指导企业在辅助账和汇总表基础上对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进行归集,确保企业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服务价格:0.5万元起。根据企业规模(总资产、总收入)、企业会计工作基础质量(完整性、规范程度等)、企业行业属性等因素协商定价。
服务周期:与咨询服务工作量有关,委托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时间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