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对外发布《长沙市市(境)外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对长沙市市(境)外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提升市(境)外技术转移机构服务长沙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市(境)外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科技成果在长沙转移转化。
根据该新规,今后,长沙市将从基本工作、成效工作和特色工作三方面对转移机构进行评价,评价年度内在长技术合同成交额未达到300万元以上的转移机构,不参加进行优秀等次的评定,《办法》还鼓励各技术转移机构推荐优秀企业来长沙开办分支机构等。新规明确长沙市科技局对转移机构进行管理服务和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给予转移机构相对应资金支持,引导转移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促进重大科技成果在长沙市落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