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根据《宜昌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单位申报、基层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集体决策等环节,市科技局拟认定“中枢神经与麻醉镇痛创新药物宜昌市重点实验室”等17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另对“宜昌市纳米材料功能及应用集成重点实验室”予以摘牌,不再列入市级重点实验室序列。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书面提出异议,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逾期等均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对所有反映意见,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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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纪委 0717-6734035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2日